AI 短视频的上线审核,不应被简化为“有没有加水印”。一条内容从生成工具导出、经过剪辑、上传平台再被分发,可能同时涉及生成服务提供者、传播平台和内容发布者。各方承担的动作不同:工具和平台需要按照规定处理显式、隐式标识与传播提示;发布者则要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运营团队应先判断自己正在发布什么,再核对文件、页面和记录,而不是到最后一刻临时补一行文字。
一、先判断内容是否属于生成合成内容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定义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对短视频项目而言,AI 生成的画面、数字人、配音、局部替换、合成场景或由模型生成的主要口播,都应进入识别清单。办法没有提供一个可以机械套用的“AI 占比”数字,因此不能用“只改了一小部分”自动排除。若团队无法确认某项处理是否落入规则范围,应保存制作说明,核对平台最新声明入口,并在必要时从严标注或暂停发布。
项目识别清单
- 脚本、字幕、配音、人物、商品画面或背景中哪些部分由 AI 生成或合成
- 是否包含足以让公众误认为真实人物、真实声音或真实事件的内容
- 生成工具导出的文件是否带有可见提示、元数据字段或数字水印
- 剪辑、转码、压缩和二次导出是否改变了原有标识
- 发布账号是普通内容发布者,还是同时向他人提供生成、编辑或传播服务
二、区分三类角色,不把责任混在一起
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负责在符合规定的场景中添加显式标识,并在文件元数据中加入生成合成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需要核验相关信息、提供声明功能,并依据元数据、用户声明或检测结果展示提示。发布者使用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时,应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企业如果自建生成工具、内容平台或面向客户提供导出服务,可能不再只是普通发布者,不能照搬面向个人账号的清单,应单独评估服务提供者义务。
三、导出与剪辑阶段先保护原有标识
显式标识是公众能够明显感知的文字、声音或图形提示;隐式标识通常位于文件数据或元数据中,不容易被观看者直接看到。现行办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规定的标识,也禁止为这些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团队应保留工具原始导出文件,并用一次实际检查确认剪辑软件、转码器和发布流程是否保留相关信息。发现标识丢失时,不要自行伪造来源字段;应回到原工具重新导出、使用平台功能声明,或让负责技术合规的人确认处理方式。
文件交接至少保留
- 原始生成文件、生成工具名称和导出时间
- 项目使用的脚本、素材来源、授权记录和版本号
- 剪辑前后文件以及转码、压缩或去背景等处理说明
- 发布平台、账号、声明选项、最终页面和审核人
- 发现标识异常时的暂停、返工或升级处理记录
四、不要把片尾提示当成唯一检查项
办法对提供生成合成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不同模态的显式标识要求,其中视频涉及起始画面和播放周边的适当位置,并可在末尾或中间添加提示。这不等于普通发布者只在片尾加一句话就必然完成全部义务。发布团队应优先保留生成工具提供的合规标识,上传时使用平台的声明功能,并检查发布后的页面是否出现相应提示。具体位置、样式和技术字段应以现行办法、GB 45438-2025、所用服务的最新规则及适用场景为准。
五、标识不能替代内容真实性与权限审核
标记“AI 生成”只是在说明内容属性,不会自动证明商品参数、人物授权、图片来源、音乐许可、品牌使用和营销表述都正确。上线前仍要逐项核对口播与字幕中的名称、规格、价格、功效、适用条件和限制。凡是无法由商品资料、权利文件或可靠来源证明的结论,应删除、改成条件性表达或等待补证。涉及可识别人物、第三方作品、商标或敏感行业内容时,应由具备相应判断能力的人员审核,不能让模型输出替代授权或专业意见。
推荐的上线前七步
- 列出所有 AI 生成或合成环节,确认最终文件对应正确版本
- 核对原始显式标识、元数据与数字水印是否被异常改变
- 检查商品事实、素材权限、人物与品牌使用边界
- 在真实手机尺寸下检查标识、字幕和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见
- 上传时主动使用平台的生成合成内容声明与标识功能
- 发布后打开最终页面,确认提示、画面、声音和链接均正常
- 保存文件、声明截图、页面链接、审核人和发布日期以便追溯
六、用一个假设项目演练审核
七、识别四类常见误区
上线前应阻断
- 认为平台会自动识别,所以发布者不需要主动声明
- 为了画面干净而裁掉、遮挡或删除生成工具留下的标识
- 文件没有可见水印,就断定其中不存在隐式标识
- 已经添加 AI 提示,就不再检查虚构事实、素材权限或人物授权
监管部门公开的执法信息显示,未有效添加显式标识、未规范处理隐式标识、传播平台未落实核验与提示等问题已经进入实际治理。对运营团队而言,最稳妥的做法不是猜测某次发布会不会被识别,而是把识别、文件、声明、页面和证据五个环节固定到工作流中,并定期依据官方规则与平台功能更新清单。
结论:用可追溯流程代替临时补标
AI 短视频发布合规是一条从生成到传播的连续链路。普通发布团队至少要明确 AI 参与范围、保留原有标识、主动使用平台声明功能、核对内容事实与素材权限,并保存可追溯记录。自建生成或传播服务、涉及高风险行业或无法判断适用边界时,应暂停自动发布并寻求针对具体场景的专业意见。本文提供的是运营检查框架,不替代法律意见或平台最新规则。
资料来源
- 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国家标准 GB 45438-2025《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网信部门依法查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违法问题网站平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